市会计局关于2005 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
通 知
各县市区、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、会计局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驻荆单位: 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全市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进行,时间分别安排在6月4日和11月12日进行。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 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 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 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 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二、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点 1、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的时间分别为3月15日至3月31日、9月1日至9月30日。 2、市直、东宝区、掇刀区、屈家岭管理区考生在市会计局二楼报名 联系电话:2308429 联系人:肖民 3、其他县市考生到属地财政部门报名点报名。 三、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(一)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(实务)、初级会计电算化(另行组织)。 (二)考试日程安排 1、第一次考试日程安排: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:6月4日上午9:00—11:00 会计基础(实务): 6月4日下午2:00— 4:00 2、第二次考试日程安排: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:11月12日上午9:00—11:00 会计基础(实务): 11月12日下午2:00— 4:00 考试内容:在财政部新考试大纲未下发前,报名参加今年第一次考试的考生按原考试大纲内容复习。 四、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(鄂价费[2003]70号)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 五、考务工作时间安排 (一)各县市、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必须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向市会计局人员科报送报名信息,同时按规定上缴考务费。 (二)各地在考试前20日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。 (三)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于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试卷。 (四)省财政厅于考试结束20日发布考试成绩。考生可以通过16869999查询考试成绩。 (五)自公布成绩的第10天起各地开始办理合格人员成绩通知(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(实务)科目成绩同时合格,颁发《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》,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,考生在两年内取得《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》后颁发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 六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考试组织机构,严肃考风考纪,按照市会计局的统一部署,按规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,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。 (二)各地要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,尽量为考生提供方便。规范考试报名点并向社会公布。 (三)明确考务工作责任,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,严肃考试工作纪律,做好监考人员培训,确保2005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。
二OO五年三月十四日
主题词:会计 从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:省财政厅,市财政局 荆门市会计管理局 2005年3月15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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