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名: 密 码:  
院校检索: 高级检索
北 京 | 天 津 | 上 海 | 重 庆 | 广 东 | 江 苏 | 浙 江 | 福 建 | 湖 南
四 川 | 河 南 | 安 徽 | 河 北 | 内 蒙 | 黑龙江 | 吉 林 | 辽 宁 | 广 西
陕 西 | 甘 肃 | 宁 夏 | 青 海 | 新 疆 | 西 藏 | 海 南 | 香 港 | 台 湾
江 西 | 云 南 | 山 东 | 山 西 | 湖 北 | 贵 州 | 澳 门 | 
首 页 | 高考专区 | 成考专区 | 自考专区 | 研考进修 | MBA | 留学 | 会计培训 | 专家在线 | 各类专业 | 学生测评 | 加盟登录专区
公务员 | 招生简章 | 远程教育 | 职业培训 | 民办院校 | IT | 外语 | 游戏动画 | 在线阅读 | 高等院校 | 信息查询 |
高考新闻 | 状元在线 | 高考政策 | 考点预测 | 考试信息 | 高考动态 | 报考指南 | 最新招生
民办院校推荐 | 大专院校推荐 | 考试指导 | 试题下载 | 分数线查询 | 辅导资料 | 家长必读
  中国人民大学、博士。著有《析商业银行关系营销管理》、《经济经纬》、《新金融》等。 2001 年以来,在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教学。
  北京经贸教育中心、副教授。著有《国际贸易实务》、《电子商务模拟运作》、《国际货物运输实训》等。 1997 年后,一直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。讲授:《国际贸易》、《国际结算》等。
 
 教育产品

步步高BD-320型CD随身听

西湖广播音响系列产品

电动吸尘黑板擦
  会计 → 最新考试动态 → 正文

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
市会计局关于2005  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

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知


各县市区、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、会计局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驻荆单位:
  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全市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进行,时间分别安排在6月4日和11月12日进行。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 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 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 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 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  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 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二、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点
  1、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的时间分别为3月15日至3月31日、9月1日至9月30日。
  2、市直、东宝区、掇刀区、屈家岭管理区考生在市会计局二楼报名
  联系电话:2308429     联系人:肖民
  3、其他县市考生到属地财政部门报名点报名。
三、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
  (一)考试科目
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(实务)、初级会计电算化(另行组织)。
  (二)考试日程安排
  1、第一次考试日程安排:
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:6月4日上午9:00—11:00
会计基础(实务):            6月4日下午2:00— 4:00
  2、第二次考试日程安排:
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:11月12日上午9:00—11:00
会计基础(实务):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月12日下午2:00— 4:00
  考试内容:在财政部新考试大纲未下发前,报名参加今年第一次考试的考生按原考试大纲内容复习。
四、考试费用
 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(鄂价费[2003]70号)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五、考务工作时间安排
  (一)各县市、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必须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向市会计局人员科报送报名信息,同时按规定上缴考务费。
  (二)各地在考试前20日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。
  (三)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于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试卷。
  (四)省财政厅于考试结束20日发布考试成绩。考生可以通过16869999查询考试成绩。
  (五)自公布成绩的第10天起各地开始办理合格人员成绩通知(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(实务)科目成绩同时合格,颁发《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》,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,考生在两年内取得《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》后颁发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
六、工作要求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考试组织机构,严肃考风考纪,按照市会计局的统一部署,按规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,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。
  (二)各地要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,尽量为考生提供方便。规范考试报名点并向社会公布。
  (三)明确考务工作责任,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,严肃考试工作纪律,做好监考人员培训,确保2005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二OO五年三月十四日


 


 


 


主题词:会计    从业资格    考试  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抄送:省财政厅,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荆门市会计管理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年3月15日印发


 


 


   
北京交通大学
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
北京长城计算机学校
现代管理大学
 
分站合作 | 学校加盟 | 网站介绍 | 帮助中心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@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. 清大招生网 版权所有
联系电话:010-62789471/72 Email:qdzhaoshenginfo@126.com
京ICP证XXXXXXXX号
 
北京清大教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热线电话:010-62770321